近日,敦化法院秉持实质化解纠纷理念,耐心细致开展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十五年的黄豆买卖合同纠纷,为年近七旬的农民张某追回被拖欠粮款,以司法之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乡村和谐。
2010年秋,张某将10余吨黄豆出售给靳某,货值7万余元。黄豆交付后,靳某仅支付部分货款,2013年出具欠据确认尚欠24000元。此后十余年,张某多次催要未果,无奈之下,遂诉至敦化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精准研判案情:原告系高龄农民,案涉款项为其辛勤耕作多得,关乎生计与司法信赖。若直接判决,不仅执行周期较长,亦难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于是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背对背、面对面调解。一方面向靳某释明出具欠据的法律责任,引导其体谅农民劳作艰辛、恪守诚信履约义务;另一方面向张某客观分析案情,聚焦其“尽快兑现欠款”的核心诉求。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附条件履行调解协议:靳某一次性支付20000元,若逾期未付,则加计逾期利息;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方案既给予债务人主动履约的减免激励,又为债权人提供坚实履约保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高效化解涉农纠纷、保障种粮农民权益,既是守护民生福祉,更是守护粮食安全底线。敦化法院生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切实解决群众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张植塽
通讯员 何潇雅
初审: 王金顺
复审: 姜乃波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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