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有关决定和通报,经复查确认,敦化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通报中公布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公示名单,敦化市大石头镇三道河子村、大桥乡西大桥村、市气象局、市第一中学校进入榜单,再加上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敦化市共取得了11个精神文明建设国家级荣誉。
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吉林省敦化市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村镇:敦化市雁鸣湖镇、敦化市雁鸣湖镇小山嘴子村、敦化市雁鸣湖镇腰甸村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单位:敦化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敦化市税务局、敦化市渤海街道红旗社区
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大石头镇三道河子村、大桥乡西大桥村
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敦化市气象局
认定命名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敦化市第一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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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植塽
初审: 房彦妮
复审: 孙晓云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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