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完善异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 推动从“接住”向“接好”迈进 要闻-敦化站 房彦妮 393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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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完善异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 推动从“接住”向“接好”迈进

2025-03-19 09:42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期,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多点发力,破解异地行刑反向衔接难题,确保监督质效,努力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

  2024年11月26日,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明确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流程细则、适用条件、异地协作办理等内容,为一线办案提供了参考和指南。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工作指引》,依法一体履职、全面履职、能动履职,高质效办理了该批异地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采取行政检察部门+刑事检察部门的“1+1”办案模式,实现行刑反向衔接一体履职。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研判后,立即将案件情况告知行政检察部门,双方就案件移送、证据共享、结果反馈等方面进行沟通并形成统一意见,确保刑检部门在不起诉决定作出后3日内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前期的信息共享,为行政检察部门后续的案件办理缩短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认真审查违法行为,找准行政处罚法律依据,确保行政处罚检察意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行刑反向衔接全面履职。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对91名不起诉人的不起诉决定书、讯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经请示上级院批复后,向相关单位制发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

  与异地检察机关迅速对接,有效整合资源,充分发挥1+N的聚合效果,实现行刑反向衔接能动履职。按照《工作指引》要求,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异地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的,应当书面征求行政处罚主管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意见。敦化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相继向80余地的检察机关送达《征求意见函》。通过异地检察机关的全力协作与积极配合,敦化市人民检察院与属地行政机关顺利对接,对案件管辖、程序衔接、法律适用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并成功制发行政处罚检察意见书,督促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截至日前,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已接到部分地区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回复情况,并对执行情况跟进监督,实现了行政处罚执行“全闭环”,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下一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跟踪督促异地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异地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不刑”转“行”真正得到落实,扎实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从“接住”向“接好”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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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张植塽

  通讯员 刘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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