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化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劳动仲裁纠纷案件,成功为受到工伤的申请人执行护理费、医疗费等案款共计104801.56元。
2023年9月,申请人王某某在工作中受伤,被申请人敦化市某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为王某某缴纳了工伤保险,2023年10月,王某某被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24年5月,王某某被延边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伤残,申请人王某某受伤后在长春某医院住院15天,被申请人未派人护理。经敦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申请人王某某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自裁决发生法律效力15日内,由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费用合计102312.8元。在裁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某遂向敦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立案后,办案法官了解到该案涉及申请人生活困难,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立案、快速流转”的程序。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快速展开线上和线下查询,对被执行人敦化市某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财产进行清查。通过办案系统进行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账户内有财产,于是线上冻结了该公司账户内相应执行款。因网络冻结需经15天异议期后才能扣划。为了让执行款快速到位,尽快让申请人王某某更快领到相应补偿款,于是办案法官努力做好对该公司的沟通工作。最终,该公司同意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支付给申请人王某某全部案款,办案法官考虑到申请人在外地,前往法院不便,为更好更快解决纠纷,办案法官通过“一张网”办公办案平台的多方视频、多人会签、在线笔录等功能,实现案件线上化解,钱款合计104801.56元(其中本金102312.8元,逾期利息2488.76元)由被执行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转账给王某某。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张植塽
通讯员 陶旭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