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制售假药 守护群众药品安全 城事-敦化站 王金顺 3998299
打击制售假药 守护群众药品安全 城事-敦化站 王金顺 3998299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敦化站 > 城事

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打击制售假药 守护群众药品安全

2025-11-21 08:46      来源: 中国吉林网

  11月20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打击制售假药、维护药品安全”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打击制售假药等危害药品安全类犯罪、维护群众用药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

  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谢昊主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参加;发布会在敦化检察官方抖音平台全程直播。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永介绍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打击制售假药、维护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第二检察部主任王术国、副主任董意强就相关情况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打击制售假药、维护药品安全”工作开展以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置于突出位置,通过“惩治、协作、预防”三管齐下,扎实推进“打击制售假药”专项工作。共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妨害药品管理等相关罪名的案件80余件20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89余万元,移送行政处罚线索34件次,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

  聚焦主责主业,保持高压严惩态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妨害药品管理罪名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150余万元,起诉51人,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等不同刑罚;不起诉149人的赃款均已追回。具体涉及的案件类型有走私和小作坊生产的廉价“注射用A型肉毒素”、所谓民间土配方的“重金属痛风药”、以西药冒充中药的“痛风灵”等多种类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在具体办案中,对于生产、制造假药源头的犯罪分子,检察机关一律起诉提出实刑的量刑建议并建议较高金额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对于犯罪金额较大但认罪悔罪、能够全额退赃的,依法建议缓刑;对于犯罪金额较少、初犯、偶犯的,在请示上级机关意见后,给予相对不起诉处理。

  深化行刑衔接,凝聚全域监管合力。根据《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第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并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于药品类犯罪,给他人注射的,根据《医师法》相关规定予以罚款,对于销售口服药品的,由工商管理部门予以罚款。

  强化犯罪预防,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在办案同时注重总结、提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将案件改编成案例故事,以生动易懂的形式提升群众对药品知识的了解,提高防范意识。将本院办理的涉案30多人、销售网络遍布全国的“西布曲明减肥药”案件,策划制作成漫画作品《敦小检普法之食品安全——神药?毒药?》,在该院公众号上发布,被其他国家级和省州级媒体转发,取得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下一步,敦化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构筑社会共治的药品安全防线,为保障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坚实的检察力量!

  法治日报、中国网、北方法制报、中国吉林网、搜狐吉林、今日吉林、延边晨报、敦化市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并现场提问。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张植塽

  通讯员 刘鸿雁

  图片来源:敦化市人民检察院

  初审: 王金顺   复审: 李超   终审: 杨春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