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为民的路途上,敦化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公正、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近日,汤先生用三面锦旗,表达了他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赞誉。
申请执行人汤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罚金、责令退赔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向申请人借款20万元,用两辆以租代购的车辆作为抵押,但后期车辆由于未按期偿还贷款,车辆被租赁公司收回,造成申请人的财产损失。由于案发前王某某父亲已向汤某某给付5000元,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某需退赔汤某某19500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王某某一直在监狱服刑,未能偿还汤某某钱款,汤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接到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由于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只能终本结案。近日,汤某某联系办案法官,表示发现王某某目前已经出狱,希望将案件恢复执行。在收到恢复执行申请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冻结了其微信及银行卡账户内的存款。但由于被执行人一直不露面,案件始终未能实质化解。经过申请人和法官的共同努力,发现王某某近期有案件要在法院开庭审理,于是在庭审结束后将被执行人带到执行接待室。在办公室,通过办案法官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现场支付34000元,王某某账户内冻结的14000元及王某某母亲名下的车辆均抵账给汤某某,案件就此执行完毕。在案件执结第二天,汤某某再次来到敦化法院为法官送上三面锦旗表示感谢。
这起案件的执行,只是敦化法院众多执行工作中的一个缩影。面对疑难复杂案件,执行干警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创新多元的执行举措,打破执行困境,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今后,敦化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里、落在实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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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植塽
通讯员 陶旭峰
图片来源: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