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推进移风易俗 法院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城事-敦化站 杨春红 386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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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推进移风易俗 法院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2024-06-26 15:15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张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2月商议结婚。张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李某支付彩礼12万元。2023年1月双方登记结婚。新婚后不久,双方便频频因为小事发生争吵。张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遂将李某诉至敦化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并要求李某返还全部彩礼。

  法院裁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张某支付李某彩礼12万元。张某给付彩礼的本质是以稳定、长久的共同生活为愿景,虽然张某与李某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因双方实际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结合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及陈述,并参照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型支出情况,法院判决张某与李某离婚;李某返还张某人民币4万元。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中,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不长,考虑到办理结婚登记时间短暂、双方存在共同消费、彩礼数额过高等因素,判决酌情返还部分彩礼,能够更加合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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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张植塽

  通讯员 刘璐

编辑: 杨春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